最新《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调整内容
发布日期: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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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84-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内容的修订是为了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
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
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库等特殊功
能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1.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功能和火灾特点,积极
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应符合消防产品
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
1.0.5 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变更用途和使用功能时,应校核原有系统
的适用性。当不适应时,应按本规范重新设计。
1.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GB50084-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主要改动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章:
明确消防产品需要符合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也就是说,对实施强制性3C认证的产品,必须取得3C认证证书才能使用。
第二章:
1、明确了防护冷却系统的组成,防护冷却系统是发生火灾时能用于冷却防火卷帘门,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的闭式系统,由闭式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组件等组成,及对部分喷头的分类进行了调整
第三章:
增加部分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如住宅、大中型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列为轻危险级别。
第四章:
1、明确了ESFR喷头(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只能适用于湿式系统场所。2、增加"早期抑制快速响应系统、特殊应用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适用范围。
第五章:
1、增加净高度不超过18米的民用建筑高大净空场所设计参数;2、增加自动喷水防护冷却系统设计参数及要求;3、调整仓库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要求;4、调整民用建筑高大空间场所的设计基本参数;
第六章:
1、调整闭式系统场所喷头的最大净高度要求;2、明确了ESFR喷头(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只能适用于湿式系统场所;3、严格限制隐蔽性喷头的使用;明确了边墙喷头设置场所要求;5、修改了末端试水装置要求
第七章:
1、增加扩大覆盖面积喷头、特殊应用喷头和家用喷头布置要求;(家用型喷头已有产品认证标准,将得以广泛应用,特殊应用喷头尚没有产品检验执行标准,实际应用尚有一个过程)
2、明确了通透性吊顶场所喷头布置的要求,明确了通透率要求;3、调整了标准覆盖面积喷头、ESFR喷头布置要求;4、严格限制集热水挡盘的使用场所。
第八章:
1、在部分配水管中,可以使用绿化依稀PVC管;2、喷水链接短管可以使用消防洒水软管,明确应用要求;3、增加了预作用系统的联系条件,预作用系统可以由两个火灾报警信号联动开启,配水管充水时间不宜大于2分钟,也可以由火灾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开启,这时候充水时间不超过1分钟;
第九章:
1、增加自动喷水防火冷却系统的水力计算;2、调整了原来的水力计算的公式;3、调整了水泵扬程或系统入口供水压力计算公式。
第十章:
1、增加了增压稳压设施、流量和压力检测装置的设置要求,与《水栓规》基本保持一致;2、增加了报警阀前环状管网设置信号阀的要求;3、调整了消防水泵设置要求。
十一章:
1、增加不了不同类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泵的起泵方式;2、增加了预防作用系统的联动条件,预作用系统可以由两个火灾报警信号联动开启,也可以由火灾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开启。
第十二章:
调整了局部应用系统的供水方式,增加局部应用系统的实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