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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报警系统设计说明

发布日期:2018.01.04    浏览次数:1730 次

    首先应进行系统设计,选择保护对象和保护对象火灾危险等级,以确定受控制点总数和具体探测器数量;根据受控制点总数和监控主机设备安装位置确定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选型,系统综合布线,完成系统图。

    第二步配电系统设计、探测器要安装在配电箱(柜)内,在综合考虑箱(柜)内电气开关原件的排布位置及探测器选型后,电气火灾系统应与配电箱(柜)的配电系统一起设计。剩余电流式探测器在配电盘或箱或柜内安装;如保护等级需要设计选用遥控切断电源的功能,应选择带分励脱扣的断路器并注明分别励脱扣的电压值。探测器的安装布线应与配电盘设计为一体,全面考虑布线规定、位置要求等因素后完成每个配电盘图纸设计。

    在设计规范要求中应根据建筑物性质和发生危险性确定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保护对象。国家标准GB50045《高规》和GB50016《建规》中均对设置场所有明文规定,由于以上两个规范些的过于简单,中国建筑研究院机电院通过全国各大审计院和公安部消防局多名专家开会指定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原则。在设置场所一般规定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火灾危险性等级确定。